马鞍山市建立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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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统筹,近日,马鞍山市发布了《关于印发马鞍山市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组成人员名单和工作规则的通知》,标志着马鞍山市节约用水工作进入了责任明确、标准统一、规范有序的新阶段。

《通知》指出,协调机制由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协调机制召集人,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为协调机制副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等17家市直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协调机制成员。协调机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节约用水工作的决策部署,协调各部门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协调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协调机制年度工作要点等。协调机制明确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细化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考核制度、联络员制度、约谈制度等。

马鞍山市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的建立是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马鞍山市将充分发挥节约用水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政府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同力作用,切实提高节水管理效率,保障节水工作有量、有质、有序,推动马鞍山市节水管理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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