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提档扩面升级 焦点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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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6月5日晚,浙江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在安徽合肥签署《共同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协议》,标志着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建设正式启动实施。

记者6月7日从安徽省财政厅获悉,从2012年开始,皖浙两省接续开展了三轮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中央财政及安徽、浙江省财政累计拨付新安江上游地区补偿资金60.2亿元。补偿实施以来,新安江流域水质稳定向好,连续11年达到考核要求,跨省断面水质保持地表水Ⅱ类标准以上,每年向千岛湖输送近70亿立方米干净水。

为推动单一补偿向综合补偿升级,此次生态补偿样板区建设在补偿标准、补偿理念、补偿方式、补偿范围等方面全面提档扩面升级。补偿标准更高。从2023年开始,双方每年出资额度从过去的最多出资“2亿元”提升到“4亿元至6亿元”,补偿资金总盘增至10亿元,并从2024年开始,资金总额在10亿元基础上参照浙皖两省年度GDP增速,建立逐年增长机制。补偿理念更新。引入了产业人才补偿指数M值,构建资金、产业、人才全方位的补偿成效评价体系,作为两省分配补偿资金的重要依据。补偿方式更优。除资金补偿外,皖浙两省还将在绿色金融、新兴产业、传统农业、文旅产业、人才交流等方面加强合作。补偿范围更广。生态补偿样板区范围扩大至安徽省黄山市、宣城市全境,浙江省杭州市、嘉兴市全境。

下一步,省财政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样板区建设要求,优化完善政策举措,持续加大支持力度,力争到2027年生态补偿样板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基本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更加完善,一体化生态保护与协同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为全国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树立典范。(记者 汪乔 实习生 王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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