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印发通知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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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的通知》,在全市全面推行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完善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机制,规范学校食堂管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

根据《通知》,在实施方式方面,主要以县区为单位,依法招标遴选一批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负责集中定点采购,学校食堂向辖区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供货商集中采购。采购品种、企业名单、资质等信息向教职员工、学生以及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公示。

采购范围主要包括预包装类,如成品粮、成品食用油、乳制品等;生鲜食品类,如冷鲜畜禽肉、鲜蛋等;辖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的其他品种。

在监督管理方面,学校应建立健全采购质量评议、台账登记及验收、供货商退出等管理制度;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监督,督促学校落实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将进一步规范合肥市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行为,从源头上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保障水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 华新红)

关键词: 定点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