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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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3月1日起,合肥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据了解,合肥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合肥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即2060元,调整后月最低缴存额为206元,较之前增加40元;市辖四县一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即1870元,调整后月最低缴存额为188元,较之前增加44元。

(记者 王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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